已兑付国家债券

已兑付国家债券

已兑付国家债券

会计科目

  已兑付国家债券是指,金州中支、各支行依据《大连市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操作细则(试行)》设立的“已兑付国家债券”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兑付的国家债券,按种类、年度等分设账户。

目录

已兑付国家债券属于什么科目

  已兑付国家债券属于表外科目

  表外科目由各核算主体手工开设表外账户。在“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科目下按有价证券及收款单种类、券别、年度等分设账户,在“已兑付国家债券”科目下按种类、年度等分设账户,在“重要空白凭证”科目下按种类分设保管、使用账户。表外业务应手工制作表外科目凭证后在系统中进行记账。

已兑付国家债券的账务处理

  1.收到商业银行缴来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收入;上缴、销毁已兑付国家债券时,记付出。

  2.本科目按票面金额记账。

已兑付国家债券的会计分录

  (一)收券、入库时,记收入账。会计分录为:

  收:已兑付国家债券

  (二)上缴、出库或销毁时,记付出账。会计分录为:

  付:已兑付国家债券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有价证券及收款单    下一篇 重要空白凭证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