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支出
研究支出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级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在“1703研发支出”下设立的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研究支出”。科目编号为170301,属于资产类科目。
研究支出相关会计分录
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进行成本归集。
1、按照从事研究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研究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
财务会计
借: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2、期(月)末,应当将本科目归集的研究阶段的支出金额转入当期费用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不涉及预算会计业务
研发支出科目解读
1703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的各项支出。建设项目中的软件研发支出,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研究支出”、“开发支出”两个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单位可以按照研究开发项目通过“项目”进行单位级辅助核算。
三、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先在本科目归集。按照从事研究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研究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研究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应当将本科目归集的研究阶段的支出金额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研究支出)。
(二)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通过本科目进行归集。按照从事开发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开发活动领用的库存物品,发生的与开发活动相关的管理费、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开发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物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本科目归集的开发阶段的支出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开发支出)。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评估研究开发项目是否能达到预定用途,如预计不能达到预定用途(如无法最终完成开发项目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将已发生的开发支出金额全部转入当期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开发支出)。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时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预计能达到预定用途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累计支出数。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