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是指担保企业依据《重庆市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指引(试行)》规定设立的“委托贷款损失准备”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314,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担保企业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委托贷款类别或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的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发生减值时,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委托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贷款”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委托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委托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担保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分录
1、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发生减值时的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委托贷款,可做以下分录:
借: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贷:委托贷款
3、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委托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分录:
借: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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