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会计科目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级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在“2201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立的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科目编号为220102,属于负债类科目。

目录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科目核算内容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科目核算(93年)工改保留补贴、在京中央补(行政单位)、住宅公务电话费、防暑降温费、高级干部自雇费、婴幼儿补贴、奶费、少数民族补贴以及独生子女费等。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概述

  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贴、补贴,主要指保留物价副补项目。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具体分为:

  1.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

  (1)警衔津贴

  (2)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

  (3)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4)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5)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6)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

  (7)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

  (8)税务工作人员税务征收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

  (1)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2)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

  (3)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

  (4)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火炸药仓库及油料仓库职工作业津贴

  (5)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6)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7)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8)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

  (9)县以下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岗位津贴

  (10)卫生防疫津贴

  (11)医疗卫生津贴

  (12)法医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

  (13)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

  (14)艰苦岛屿作业津贴

  (15)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津贴

  (16)教龄津贴

  (17)护龄津贴

  (18)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

  (19)特教津贴

  (20)特教补贴

  (21)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2)殡葬岗位津贴

  (23)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

  (24)密码人员岗位津贴

  (25)卫生防疫津贴

  (26)艰苦类别岗位津贴

  (27)奧运奖金津贴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主要指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的会计分录

  (1)计提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独生子女费等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基本工资

    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津贴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个人收入

  预算会计:

  不做账务处理

  (2)代扣个人工资中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职业年金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预算会计:

  不做账务处理

  (3)实际发放工资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个人收入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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