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拨款收入
公费医疗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级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在“4601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设立的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公费医疗拨款收入”,科目编号为460101,属于收入类科目,通过“单位往来”进行系统级辅助核算。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解读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其中,事业单位对于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从所在地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取得的公费医疗经费,应当在实际取得时计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在实际支用时计入相关费用。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从所在地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取得的公费医疗经费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银行存款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二、本科目设置“公费医疗拨款收入”、“教委拨款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三个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单位应当按照收入来源通过“单位往来”进行系统级辅助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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