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会计科目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是指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在处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时设立的“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会计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目录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账务处理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国库各分支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以及未结转的地方预算收入款项。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本科目下按地方预算级次分设账户。

  当日收纳款项时贷记本科目,报解、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的会计分录

  一、预算收入收纳、划分、报解的核算

  (一)乡(镇)国库的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共享收入的划分。根据当日收纳的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共享收入,按照规定的共享分成比例,制作共享收入分成日报表,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共享收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XX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共享收入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根据上级财政规定的预抵税收返还比例和有关预算科目,将当日发生额计算出预抵税收返还额,转入本级预算收入,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乡(镇)级户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乡镇级户)

  (3)乡(镇)级预算收入的结转入库。

  ①实行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体制的乡(镇)国库应根据本级财政当日收入总额,按财政体制核定的分成比例,制作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计算日报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盖章后,一份留存,一份交同级财政机关,一份随划款凭证报上级国库。结转入库时,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乡(镇)级户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县级户

  地方财政库款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乡镇级户)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地方财政库款

  ②未实行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体制的乡(镇)国库,办理乡(镇)级预算收入结转入库时,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乡(镇)级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乡镇级户)

    贷:地方财政库款

  (二)支库的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支库收到征收机关电子缴款书信息后,对电子缴款书的要素进行自动校验,校验有误的,将电子信息退回原征收机关,校验无误的,发送缴款人开户行,或通过管辖国库向缴款人开户行发起小额支付往来借记业务。支库待收到款项后,与相应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匹配不一致的,资金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款项”户中挂账,并办理查询,根据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匹配一致的,纳入各待报解户,打印电子缴税入库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同时将划款信息反馈征收机关。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支库收到征收机关发来的自收汇缴电子缴税信息,经校验无误,待收到款项后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匹配不一致的,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账户”中挂账,并办理查询,根据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匹配一致的,纳入待报解账户,打印电子缴税入库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同时将划款信息反馈征收机关。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

  支库收到国库经收处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的预算收入款项的处理手续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支库共享收入的划分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实行预抵税收返还的县(市、区)支库,须根据上级财政规定的预抵税收返还比例和有关预算科目,对当日发生额计算出预抵税收返还额,扣除已返还下级财政的数额后,转入本级预算收入,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县级户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三)中心支库的相关处理

  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中心支库共享收入的划分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比照支库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地级户

  (三)分库的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分库收到国库经收处划转的预算收入款项的处理手续比照支库办理。

  (2)分库收到中心支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后,审核发现划款凭证要素有误的,按资金清算处理手续办理。审核确认划款凭证要素无误的,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收到中心支库上报的预算收入日报信息后,审核内容比照中心支库处理。

  审核发现有误的,通知中心支库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后重新上报。审核确认无误的,办理划分与报解,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

  (3)分库收到总库划转的应返还地方的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收入后,将款项与相应通讯文件核对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二、预算收入退付的结转入库

  预算收入退库与预算收入一并结转入库,若当日没有预算收入或当日的退库大于收入时,总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收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XX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三、预算收入更正

  国库收到财政或征收机关发来的预算收入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及必要的审批依据后,将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并核对相关要素,匹配或核对有误的,通知签发机关做相应修正;匹配和核对无误的,办理更正手续,纸质凭证作相应记账凭证附件。同时将已更正信息反馈签发机关,并在更正事项的原始缴款书电子信息上做更正标记。需要审核相应审批依据的,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审核发现有误的退回原签发机关。在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直接办理更正手续,或经审核审批依据、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并打印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

  (一)串科目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照原始凭证,对原列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后,用红字(负数)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用蓝字记载正确的预算收入登记簿。

  (二)串级次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审核确认后,制作记账凭证,按反方向记载原列会计分户账,用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蓝字记载相应会计分户账和预算收入登记簿。由国库自身原因产生的更正,须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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