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是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设立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104,属于资产类科目。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核算内容
对非货币市场基金,本科目核算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实际成本和价值变动(估值增值或减值);对货币市场基金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基金品种,本科目核算实际利率摊余成本估算的公允价值。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明细科目核算
对非货币市场基金,本科目可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种类,分别“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对货币市场基金,本科目可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种类,分别“面值”和“折溢价”进行明细核算。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基金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应当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证券投资收益部分。对非货币市场基金,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本科目(成本),对货币市场基金,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本科目(面值),并相应结转本科目(折溢价)。将收到的收益部分冲减应计利息(若有)后的差额,记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付息延期,在确定其付息的可能性仍很大的情况下,可不调整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其他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比照债券投资。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各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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